当前位置:首页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参保比例怎么核算?

来源:广东省互助会 日期:2020-04-23 作者:林晓旭 访问数:9628

 参保省内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单位,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包括汇总表和明细表);参保省直医保(原公费医疗)的单位,须由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在册人员证明(包括人员和人数情况)。以此作为核定单位人数比例的依据。

“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参保比例须分别达到单位总人数、单位女职工总人数的60%;“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乙种版”、“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乙种版”参保比例须分别达到单位总人数、单位女职工总人数的80%;“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省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参保比例须达到单位总人数的80%(50人以下须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