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27号)文件要求,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被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总工会推荐参评“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5日-8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办公室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诬告诽谤。
联系人:曾婉斯 联系电话:020-86153282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
2022月8月15日